一、申请公租房具备以下基本条件
(一)年满18周岁居民;
(二)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(3010元);
(三)在本市无私有住房;
(四)外来务工及新就业人员取得本市居住资格(暂住一年以上)。
二、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供以下材料:
(一)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(一式三份);
(二)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或者其他居住证明;
(三)家庭收入状况;
(四)住房状况证明(由市住房保障部门统一调档);
(五)婚姻状况证明;
(六)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劳动关系合同、用人单位证明或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(近2年)之一。
三、申请公租房办理程序:
申请人备齐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,初审通过公示7个工作日,街道办复审通过公示7个工作日,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通过,公示7个工作日,市住房保障部门复审通过,公示7个工作日,进入摇号队列等待摇号。